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,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来,五星红旗已在神州大地飘扬了近50个春秋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悬挂国旗,这不仅是对国旗的崇敬,也是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。但是,国旗如悬挂不当,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,而且还将有损国旗的尊严,甚至有损国家的形象。为维护国旗的尊严,《国旗法》明确规定:“其他旗帜与国旗同时悬挂时,国旗应悬挂在突出、显著、居中或稍高的位置。”“国旗至少高出其他旗帜70厘米。”
《国旗法》已颁布实施八周年,然而目前很多单位对国旗的悬挂还不够规范,尤其是一些企业单位,他们往往制作同样高的旗杆,将彩旗、厂旗与国旗并排等高悬挂,严重损坏了五星红旗在全国人民乃至国际上的形象。依法规范国旗的悬挂,让五星红旗在祖国大地上高高飘扬,已成为我们维护国旗尊严及国家形象的一项法律义务,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。
烟台市牟平区电业局商京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