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

国旗悬挂要规范

1998-05-1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,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以来,五星红旗已在神州大地飘扬了近50个春秋。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悬挂国旗,这不仅是对国旗的崇敬,也是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。但是,国旗如悬挂不当,不仅起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,而且还将有损国旗的尊严,甚至有损国家的形象。为维护国旗的尊严,《国旗法》明确规定:“其他旗帜与国旗同时悬挂时,国旗应悬挂在突出、显著、居中或稍高的位置。”“国旗至少高出其他旗帜70厘米。”

《国旗法》已颁布实施八周年,然而目前很多单位对国旗的悬挂还不够规范,尤其是一些企业单位,他们往往制作同样高的旗杆,将彩旗、厂旗与国旗并排等高悬挂,严重损坏了五星红旗在全国人民乃至国际上的形象。依法规范国旗的悬挂,让五星红旗在祖国大地上高高飘扬,已成为我们维护国旗尊严及国家形象的一项法律义务,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。

烟台市牟平区电业局商京友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